最近,保健品行业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了。从2018年12月的某保健巨头引爆网络事件,到2019年的13家政府机构联合开展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我国对保健品行业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且一直在不断完善。那么保健品行业应注意的知识点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C按照时间轴了解下国家的相关要求吧~
2015年5月
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明确定义:“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2015年9月
新修订的《广告法》要求保健食品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2015年10月
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恢复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涉及保健品的规定达13条,对保健品的广告、审批、原料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提出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要求保健食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
2016年12月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关于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针对营养素补充剂,其主要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功能声称描述为“补充XXX”,而且应当在产品说明书注意事项中标识功能声称的科学依据。
2017年4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申保健食品行业已成为我国食品行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已列入“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意见对保健食品的基本定位、原料管理、功能声称、标签标识和广告、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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