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在充分考虑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2011版标准实施情况基础上,对食品营养标签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标准设有2年过渡期,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1.增加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
为改善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情况,进一步引导消费者认识和合理选择食品,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项目由“1+4”改为“1+6”。
1+6强制标示项目:
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
2.增加强制标示“盐油糖”提示语
为落实“三减”健康生活方式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关注膳食中盐油糖摄入总量。
本次标准修订要求预包装食品应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
3.更新部分营养素参考值(NRV)
本次修订依据新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对部分营养素参考值(NRV)进行了更新。
4.修改部分营养声称条件及营养成分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为确保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作用声称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其进行了修订。
含量声称:
新增n-3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声称
修订蛋白质、脂肪等含量声称
比较声称:
新增减少饱和脂肪比较声称
删除减少蛋白质、减少维生素等比较声称
营养成分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新增长期过量摄入盐、脂肪、糖等警示用语
修订蛋白质、维生素D、钙等作用声称标准用语
便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采用多样化表现形式
5.新增对营养信息的补充说明
为提高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关注度,允许企业采用更直观、易懂的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补充说明。
允许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以下信息进行补充说明。
文字说明
能量:描述能量时,允许使用“卡”“千卡”“卡路里”等文字进行说明。
钠:描述钠含量时,允许用“盐”字替代说明。
脂肪:描述脂肪含量时,允许使用“油”、“脂”等文字进行说明。
图形说明
可以使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宝塔图形和核心推荐条目。
6.增加“预包装食品分量参考值”
为便于消费者使用,规范统一市场上同类食品分量选择范围,增加附录E“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的推荐”。
以每份进行标示时,应在同一版面标明每份的质量或体积。
示例一
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在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的50%~150%的范围内,可直接以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
e.g.标准中规定面包的份量参考值为50g,当某面包产品的最小单元为70g(在份量参考值50g的50%~150%范围内)时,可直接以70g作为一份标示。
示例二
当食品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小于相应类别食品份量参考值的50%时,可以按照接近份量参考值的若干个最小单元质量(或体积)作为一份。
e.g.标准中规定饼干的份量参考值为30g,当某饼干产品每片为7g(<份量参考值的50%即15g)时,可以若干片作为一份,使其份量尽可能接近份量参考值。(每份21克/3片、每份28克/4片、每份35克/5片、每份42克/6片)
7.增加能量和部分营养成分的术语和定义
新增能量、蛋白质、脂肪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和糖的术语和定义,明确能量、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
能量
能量:食品中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成分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热量。
食品中能量的计算:
(1)当未标膳食纤维时:
能量=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
(2)当标示膳食纤维时:
能量=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膳食纤维×8
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糖、寡糖、多糖的总称。
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计算:
(1)当标示膳食纤维时:
碳水化合物=100-水分-灰分-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
(2)当不标示膳食纤维时:
碳水化合物=100-水分-灰分-蛋白质-脂肪
(3)当食品中蛋百质和脂肪含量达到“0”界限值,且碳水化合物来源为糖和(或)淀粉时,可采用加法计算:
碳水化合物=糖+淀粉
8.增加两种营养标签规范格式
本次修订在原标准的6种常见格式基础上,增加了同时以每100克(或每100毫升)和每份为单位进行标示的营养标签格式和内有多种食品的营养标签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