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包装法(EU)2025/40已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新增了对食品接触包装中PFAS的管控要求,标志着欧盟在全面管控PFAS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全球PFAS的管控中,管控模式以禁限用及申报要求为主,各法规管控对象存在差异,CTI南宫NG28检测提供PFAS一站式服务,涵盖全球管控要求汇总、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合规检测方案。欢迎联系CTI南宫NG28检测服务窗口,获取专业管控资料及定制化服务。
(1)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erfluoroalkyl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PFAS)定义:
定义(OECD&EU):PFAS是指含有至少一个完全氟化的甲基(CF3-)或亚甲基(-CF2-)碳原子(不连接任何H/Cl/Br/I原子)的物质。
定义(EPA):PFAS是指至少包含以下三种结构之一的化学物质:R–(CF2)–CF(R′)R″,其中CF2和CF部分均为饱和碳原子;R–CF2OCF2–R',其中R和R'可以是F、O或饱和碳原子;CF3C(CF3)R'R”,其中R'和R”可以是F或饱和碳原子
定义(缅因州、加州等):PFAS是指含有至少一个完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机物。
(2)PFAS包含的物质及清单:符合PFAS结构定义的物质均属于PFAS,不仅包括PFOA、PFOS、PFHxS、C9-C14PFCA等小分子物质,还包括PFAS聚合物,如PTFE、PVDF等。EPA等组织发布了符合PFAS结构定义的清单,此外欧盟REACH也曾就部分的PFAS类物质包括PFOA、C9-C14PFCA等发布关于物质的说明文件。CTI南宫NG28检测结合国际权威数据库,自建PFAS全覆盖物质库,包含EPA PFAS Structure List、OECD PFAS list、TRI Chemical List、TSCA 8(a)(7)list等,涵盖超过10000种物质。
(1)全球管控要求概况
国际:《斯德哥尔摩公约》
欧洲:欧盟REACH、欧盟POPs法规、欧盟包装法等
美洲:
美国——TPCH、TSCA 8(a)(7)PFAS报告和记录规则、美国各州PFAS禁令
加拿大——禁用特定有毒物质法规、关于PFAS的申报规则
亚洲:
中国——《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行动、《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
日本——《日本化审法》
澳洲:澳大利亚IChEMS登记册
(2)欧盟REACH限制篇的PFAS管控提案进展:
2023年2月,欧盟五个成员国向ECHA提交提案,并于2023年3月开启为期6个月的公众咨询,期间共收到5600余条评论。此后,RAC和SEAC在2024年分期举行不同领域的讨论,并计划于2025年3月再次讨论。RAC和SEAC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公布最终意见并提交欧盟委员会,由其做出最终决定并修订相关法规。
(3)美国各州禁令管控情况:
美国已有40个州通过300多项PFAS要求,发布了200多个PFAS提案,涉及政府政策制定、产品管控及饮用水等领域。PFAS禁令覆盖所有产品,各州对PFAS禁令的生效时间有所不同,详情请联系CTI南宫NG28检测服务窗口,获取美国各州禁令管控要求汇总。
为协助企业全面应对10000多项PFAS管控,CTI南宫NG28检测升级测试服务,推出PFAS全谱图筛查服务,具有筛查物质范围广、简化供应链调查、可满足企业全球化合规需求的优势。此外CTI南宫NG28检测还可提供总氟/总有机氟筛查、目标PFAS精准定量测试、氟聚物定性半定量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