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中法芥园水务送水一泵房异地重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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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芥园水厂分公司 (原名:天津中法芥园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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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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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30号 (E:117°8′42.31″ N:39°8′4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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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异地重建规模为25万m3/d的送水一泵房和配电间一座及吸水井等进出水管道配套设施,以及泵房进出水管线连接及其他配套缆线和管道的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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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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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员及 生产班次 |
公司现有职工101人,一天两班,每班工作12小时。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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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 批复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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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23年9月19日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5年3月10~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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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津红政务环表[2020]8号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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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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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万元) |
9334.91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 |
比例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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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万元) |
9335 |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
100 |
比例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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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施行; ●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施行;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年12月13日;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部令 第36号; ●《天津中法芥园水务送水一泵房异地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8月; ●津红政务环表[2020]8号,天津中法芥园水务送水一泵房异地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10月15日;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芥园水厂分公司(原名:天津中法芥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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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并结合2022年市局发的噪声区划,确定本次验收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如下。 1. 噪声排放标准 表1-1 噪声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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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