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03月04日
用人单位名称: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新区港下聂家68号
企业联系人:王佳琪
项目负责人——宗冯丽
报告编写人——宗冯丽、鄢慧慧、孟洪宇
报告审核人——薛徐香、张美精、陈倩
报告签发人——孙军
一、现场调查
调查日期:2024-10-10
调查人员:宗冯丽、段晋源
陪同人:王佳琪
二、现场采样/测量
采样/测量日期:2024-10-10
采样/测量人员:段晋源、宗冯丽、姚凯杰
陪同人:王佳琪
本评价报告采用现场调查法、定量分级法和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价后,并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判断,用人单位属于(三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3项防水建筑材料制造〔C3033〕,结合用人单位工艺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因此,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